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湖北省第六届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创建考核考评办法》(鄂建[2013]12号,以下称《办法》)和“大别山杯”创建考核要求,2014年是全省和全市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大别山杯”创建考核表彰年。为认真做好今年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小城镇共设“楚天杯”奖3名、“大别山杯”奖10名,村庄 “大别山杯”奖共设20名。
二、申报要求
1、镇村“楚天杯”和“大别山杯”考核与推荐,应注重小城镇和村庄发展与变化。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推荐1名小城镇指标、村庄2名指标,要按照注重发展、鼓励先进的要求进行推荐。
2、前五届未获得过“楚天杯”和“大别山杯”的小城镇和村庄在推荐申报上要注重考虑。各县(市、区)自查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方可申报;未获得过“楚天杯”和“大别山杯”的小城镇和村庄,自查考核得分须在85分以上方可申报。
3、“楚天杯”和“大别山杯”创建应与全国全省全市重点镇建设、宜居村庄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楚天杯”和“大别山杯”创建考核,进一步推动重点镇建设、宜居村庄和美丽乡村建设。各县市区在开展“楚天杯”和“大别山杯”考核时,要同时对38个重点镇、省重点中心镇和特色镇、宜居村庄和市以奖代补镇村进行考核。要以“楚天杯”和“大别山杯”创建为契机,加快重点村镇建设步伐,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
4、2014年小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结果将列入“楚天杯”和“大别山杯”创建考评加分项目,90-100分加分值5分、80-89分加分值4分,70-79分加分值3分,70分以下不加分。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
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县级负责小城镇和村庄的自查考核与申报,市住建委负责小城镇“楚天杯”的考核与推荐,负责小城镇和村庄“大别山杯”的考核报批命名。省住建厅负责组织专家抽查、复查、审核及报批“楚天杯”命名工作。
四、考核材料
1、本届“楚天杯”和“大别山杯”创建活动情况的总结报告。
2、对照考评内容和标准的相关统计报表、佐证材料及自查情况说明(对照各个附件分别汇编成册)。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
各地请于11月28日前将考评材料2套及电子版报送市住建委村镇建设管理科;12月初市住建委组织对各县市区小城镇和村庄创建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小城镇“楚天杯”“大别山杯”创建考评标准
2、黄冈市村庄“大别山杯”创建考评标准
3、“楚天杯”“大别山杯”创建考评加(减)分项目表
附件(1、2、3下载)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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