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审告〔2019〕2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经我厅核查,同意中冶南方(武汉)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将其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转移至中冶南方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现予注销中冶南方(武汉)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中冶南方城市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
特此公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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