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办〔2015〕267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房管局、园林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水务局,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住建部关于重点民生工作、经济工作、涉企收费清理整治,以及2016年工作谋划、“十三五”规划编制等部署要求,我厅决定于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开展全省住建领域重点工作专项督查和住建行业发展情况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调研时间
本次督查调研工作从10月28日开始,11月6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督查调研组确定。
二、督查调研内容和重点
(一)城镇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重点督查2015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货币化安置推进情况;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及开工、竣工情况,资金下达拨付情况,地方资金配套情况,改造农户档案建立情况,改造农房质量情况;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实效如何。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督查2015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城乡污水、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到2015年,设市城市是否建成至少一个具有一定规模,水、电、通讯等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防灾避险公园;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建群众健身设施情况;各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情况。
(三)建筑业及建筑市场监管。重点督查2105前三季度建筑业产值完成情况;各地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落实、主要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四)城市管理。重点督查2015年各地开展城市建筑扬尘和道路扬尘治理情况;“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房、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摸底情况;开展城乡规划督察情况。
(五)涉企收费和“红顶中介”整治情况。重点督查开展涉企收费情况,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落实 “五分开”有关情况。
调研主要内容包括:“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2015年住建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及全年目标预计完成情况、突出亮点与经验、存在的主要困难与问题;“十三五”规划及2016年住建工作发展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工作、关键措施;对全省住建工作的建议。
三、督查调研组织和安排
我厅组成9个督查组,由厅领导带队,对全省17个市(州)及厅直属单位进行督查调研,具体分工见附件1。
四、督查调研方式和要求
(一)本次督查调研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督查调研组在每个市(州)至少督查1-2个县市(林区和直管市除外),每个市县至少督查调研2个以上基层单位,召开小型座谈会不少于2个,随机走访干部群众不少于20人。每个市(州)督查调研时间不少于2天。
(二)督查调研要深入基层、真督实查、敢于碰硬,要突出问题导向,发现一批涉及政策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的典型案例。
(三)各督查调研组分别形成督查调研报告,于11月8日前,分别提交给厅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并于10月10日前形成全厅督查报告和调研报告,按有关要求报省委省政府。相关督查统计表格分别交相关业务处室汇总。督查调研报告要有情况、有数据、有案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各地区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完成规定指标的基本情况和做法。2、督查中发现的政策不落实、工作不作为的典型问题(不少于10个)。3、对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此次督查调研工作由各地住建委统筹协调做好安排衔接,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与督查组联络,督查组调研的县市由督查调研组商地方确定。各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准备相关材料并做好汇报,提供的情况要真实、准确、有效,经得起检验和核查。
(五)督查调研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轻车简从,高效务实,不得扰民,不得接受宴请,不得接受任何礼物。
(六)各地、各督查组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厅办公室和相关处室、单位联系
办公室:张明豪68873012 15697170999
房产处:王 南13638695231
城建处:邱 实13607185054
村镇处:付建国13607129979
设科处:唐先国13886156358
城管处:李新俭13986104612
公积金处:刘超13871595283
计财处:谢 彬15727011866
人事处:张若冰13971046258
建管局:张晓曦18907167998
保障局:邹天翔13308643888
附件:1.;
2;
3.;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29日
上一篇:关于批准《高性能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建筑构造》为省标以及废止《纤维石膏板内隔墙及吊顶构造》等四项省标图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