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票”已成为十堰城区棚改居民讨论的热词,竞相打听了解房票的优惠政策与购房程序,越来越多的棚改居民选择了房票安置方式。自2016年10月初开始发放房票以来,短短半个月就已发放房票100多张,城区各在售楼盘不时涌现使用房票购房的消费者,棚改居民已普遍接受了房票安置方式。
十堰市棚户区改造经历了市场化运作、政府主导集中建设安置小区等几个阶段,但安置房的工程质量、户型布局、过渡周期与后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矛盾时常出现,各级政府部门需要花较大的精力去解释,去化解矛盾,棚改工作也受到了较大影响。针对棚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以及房地产市场库存量逐年增加的现实,十堰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进行了专题讨论,在认真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与建议、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决定创新棚改模式,不再启动建设新的安置小区,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方式,将化解棚改矛盾与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有机结合起来。市委市政府计划2016年通过货币化安置和房票安置方式,安置棚改居民7500户。
十堰的房票安置方式是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核算棚改居民的货币补偿金额,对选择房票安置方式的,政府按货币补偿金额再给予5%的奖励。棚改居民持房票,既可以在市房管局建立的代筹房源信息库中购房,也可以在市场上自主选择购房。在房票使用期限内未购买到满意住房的,也可以在有效期满后兑付货币补偿款(须扣除5%的奖励)。
通过房票安置方式,既缩短了棚改居民的过渡周期,降低了安置成本,化解了集中建设安置小区存在的各类矛盾,推进了棚改工作进程,又使棚改居民能够购买到了满意的住房,有效消化了房地产市场库存,达到了双赢。(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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