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7年1月9日,黄冈市住建委组织市区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谈话提醒活动。黄冈市住建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石明,市住建委党组成员、总工刘俊出席活动。
会议解读了《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有关内容,传达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鄂安办〔2016〕72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的通知》(鄂安办〔2016〕70号),观看了燃气安全事故警示视频。黄冈市燃气管理处与各燃气企业签订了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杨石明、刘俊分别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强春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各燃气企业要切实履行行业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和保供预案。春节期间应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切实保障市区燃气行业安全稳定供应。
黄冈市住建委城建科、市燃气管理处和市区15家燃气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上一篇:我国开展省级空间规划试点
下一篇:长江经济带将划生态保护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