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日前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试点,以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激发建筑工程设计人员的活力。
试点范围包括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含武汉、襄阳、宜昌三个片区)注册的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对于试点范围内的事务所,将减少建筑师等注册人员数量、放宽注册人员年龄限制,取消技术装备、标准体系等指标的考核。对于新成立的试点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申请,将简化审批流程和审批内容。在确保市场准入方面,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分为建筑设计事务所、结构设计事务所、机电设计事务所,均只设甲级。设计事务所可以承接其专业中所有等级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与技术服务;可以根据工程的类别和性质作为承包方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实行总包;在自行完成本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参加资质许可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设计投标。
试点明确,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依法承担与勘察设计企业相同的工程质量责任,对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设计质量负责,法定代表人、建筑师和相关注册执业人员对设计质量承担相应责任。为增强设计事务所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能力,将在新成立的试点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推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和设计责任担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