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责任分工。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住建领域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鄂建函〔2018〕658号)《关于加快推进2018年全省住建领域项目谋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建办〔2018〕275号)等文件,组建了工作专班,构建了“省级组织、市级推动、县级实施”的管理体系,形成了“一把手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单位)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按照业务对口、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填报范围、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时限,由厅机关各牵头处室(单位)做好全省住建领域项目的谋划、入库、调度等工作。
科学合理谋划。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结合《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省住建厅三大攻坚战行动方案》等,组织各地住建部门紧紧围绕四个专项任务,做到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积极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项目。同时针对我省住建领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好项目策划包装,解决地方发展“短板”,为全省经济发展积蓄动力和能量。
强化问责机制。按照“月通报、季调度、年结账”工作机制,每月10日左右对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各市州住建部门项目谋划入库、调度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地结合项目谋划任务按照30%的转化率进行申报,并将2018年项目谋划推进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于项目推进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处室(单位)、市州住建部门,将由厅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继续在项目谋划上下功夫,在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上下功夫,在推动落地见效上下功夫,形成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建成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