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集中审批事项。将建委业务科室及直属站、馆的30项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服务科,由一个科室统一对外办理。工程建设的各项手续,从施工图审备案、招标、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备案均集中到审批科,建设单位从工程开工一直到完工,在建委只要跑一个地方,极大地方便了服务对象。
二是减少审批环节。集中到审批科的审批事项全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办结,审批科全体人员集中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对审批权限一次授权到位,审批办件由审批科直接按程序和标准审查办理,从办件受理、审查到证件制作均在窗口进行,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不再审签,减少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过程,大大提高了审批速度。
三是准确界定审批条件。对现有审批和备案事项的条件根据新颁布及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重新进行梳理,严格按规定确定审批条件。对审批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对办件所需提供的资料列出详细的清单,并附注资料相关要求,并将资料清单、办事流程、法律依据、审批表格通过办事明白卡、城乡建设信息网进行公示,让服务对象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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