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精文〔2020〕4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城管委(局)、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园林和林业局,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明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精办〔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明办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制止餐饮浪费培养节约习惯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建精办〔2020〕3号)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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