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安全。
据悉,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发布以来,为结合我省实际指导和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省住建厅先后在全省开展了3次消防审验工作调研,组建了长期从事消防审验、消防设施检测及评估的文件编制专家组起草文稿,在形成征求意见稿后,面向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建设科技质量安全专委会以及知名建筑企业的消防技术专家、企业代表公开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共8章46条,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明确了各地消防验收备案的抽查比例;制定了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工作流程和专家库管理办法,规范了特殊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组织程序;加强了除房屋、市政工程以外的“其他29类”专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技术支撑,赋予了各市州抽取省级专家库和自行成立专家库的权限;明确消防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纳入住建领域全过程日常质量安全监督,确保消防工程施工不漏管、不脱节。
据了解,自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承接以来,我省住建部门积极响应,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克服任务重、人员少、资金紧等各种困难,确保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按期顺利承接。该《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重点解决职能承接以来各地反映的一些共性问题,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流程,为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