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为进一步优化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流程,5月18日,十堰市住建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一表制审批、部分审批权限下放、企业资质简化流程管理等相关问题。
会议听取了关于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燃气施工、经营、资质审批下放,优化企业资质申请、审批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
会议要求,市施工图审查中心、抗震办、招投标办、建管处要配合搞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推进工作,行政审批服务科要主动联系,跟踪各单位填表情况,该调整的调整,避免备案事项审批化,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燃气施工、经营、资质审批下放的到县(市)权力的问题,市燃气办要统一考虑,把能够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到位。将市住建委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装饰办《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燃气办《燃气事故许可证》实行“三证合一”,统一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样本,201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统一规范《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的建筑面积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建档案整理服务费、墙革基金、散装水泥基金收费的核算依据。优化企业及个人资质(资格)审批流程,取消各类资质(建筑业企业、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招投标代理机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报批环节;“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锁”交给窗口,由审批服务科统一保管,网上(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商品混凝土)预审、申报均在大厅统一使用;资质(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商品混凝土、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招投标代理机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简称“企业资质”)核准(初审),个人资格(一二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简称“个人资格”)的注册、变更、注销、增项、延期、遗失补办等事项实行集中受理的工作机制。所有证书在大厅打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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