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消息: 2015年5月至7月,咸宁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42亿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77亿元,三个月“出笼”资金4.19亿元,为稳定房地产市场提供资金利好。
据悉,咸宁市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推出后,呈现出三个显著特点。一是资金运用总量(贷款和提取)快速增大。住房公积金新政三个月的资金运用量是2014年全年水平的54.06%;二是月度环比增势强劲。住房公积金贷款6月环比增长38.07%,7月环比增长43.73%。住房公积金提取6月环比增长79.90%,7月环比增长73.23%;三是县市区增幅明显加快。县市区6月资金运用量占全市的50.36%,7月提高到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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