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房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辟信息发布专栏,设置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数据信息应与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月报数据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保持一致,确保全省房地产市场数据应采尽采、统一口径,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并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防控,对误导房地产市场的不实信息,要第一时间回应、主动澄清,正面引导舆论。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国土资源厅将对各地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信息发布不及时、不真实的要立即督办整改,对误导市场预期、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予以问责。未按发布程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对擅自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严肃处理。
来源: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