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有关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控制,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推广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5〕82号)要求,结合黄冈实际,现就我市工程质量标准化(以下称质量标准化)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国”方针,以施工企业为重点,以施工现场为中心,以工程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控制评价为基本手段,大力推进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控能力,统筹规划、强化管理、分步实施、分类指导、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分步推行质量管理标准化,促使施工企业自觉贯彻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包括企业日常质量管理、施工项目质量管理流程、项目实体质量、工序质量过程控制等在内的相关制度、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实现施工企业的质量行为规范化、质量管理程序化和质量控制标准化,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有效,全市工程质量均衡发展,建立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质量管理标准化覆盖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其核心内容是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一)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
依据《建筑法》、《标准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体系健全、制度完备、责任明确”的要求,对施工企业和现场项目经理部应该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主要包括企业、项目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落实;施工方案策划、实施及现场布置、技术交底、教育培训、作业挂牌、质量标识、成品保护;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参考内容详见附件1。
(二)推进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gb 5021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 50375)等现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按照“质量标准样板化、方案交底可视化、操作过程精细化”的要求,从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质量控制到施工工序控制及质量验收控制的全过程,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安装等分部工程中主要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的具体做法以及管理要求等方面做出相应规定,参考内容详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我市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拟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2016年6月30日以前,为先行先试阶段。指导各县、市、区启动质量标准化工作,确定黄冈市区、英山县、团风县、蕲春县、红安县5个地区为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先行先试地区,各先行先试地区负责培育3个示范企业,每个示范企业各承担1个示范工程项目。先行先试县市住建局要大力宣传动员,全面组织实施本地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充分调动示范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的参与度和积极性。要督促示范企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好先行示范项目,同时根据附件1、2的内容,结合地区和企业实际,对质量管理标准化的内容进行完善、充实和细化,并加强内部检查、考核,促进先行示范工作有序推进。其他非先行先试县市住建局也要提交谋划,要督促省厅重点培育的施工企业先行先试,鼓励其他地区、施工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
(二)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为总结推广阶段。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先行先试施工企业和项目等各层次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总结、提炼,形成具有推广、借鉴价值的工作方案、管理流程、管理制度和评价标准等成果。在此基础上,扩大推广范围,在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中全面推广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化。组织交流学习,进一步对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方案、流程、制度、评价标准等进行调整、优化。制定质量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和考评办法。
(三)2017年1月起为全面实施阶段。在全市范围内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中全面实施质量管理标准化。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要对照有关文件、标准、方案要求,大力推进质量管理标准化。各县、市、区住建局应加强服务、指导和督促,认真组织过程考核评价,确保质量管理标准化的推进广度、深度和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质量管理标准化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对夯实企业质量工作基础,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促进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起着重要作用。市住建委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胡清明任组长,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俊任副组长,建筑业管理科、市质监站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主任由高秀川担任,主要负责监督、指导和推进全市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加强本地区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动员,组织培训,扎实推进。
(二)细化措施,有序推进。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进度安排。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要组建有关专家参加的工作专班,强化指导,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确保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有效有序开展。对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企业和施工现场要树立典型,广泛宣传,使广大施工企业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点带面、层层推进。
(三)统筹结合,提升效能。各县、市、区住建局要认真研究,大胆探索,积极实践,结合本地实际,将标准化工作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结合、与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结合、与日常质量监管结合,逐步建立完善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将标准化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具体举措,从渗、漏、裂等影响使用功能的突出问题入手,狠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促进企业和施工现场落实质量行为管理和实体质量控制的标准化。通过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控能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要将标准化工作贯穿到日常质量监督管理中,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施工现场标准化落实情况的检查,促进企业形成制度不断完善、程序不断优化、工作不断细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实现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四)加强指导,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坚持监管与指导并举,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指导企业查找管理缺陷,不断总结、改进和提高。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督查、评价,对好的企业和项目给予通报表扬、表彰,对管理差的企业和项目及时进行曝光。要充分利用新闻报道、现场观摩、专题培训等形式,推介做法、交流经验、共享成果,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
容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6日
上一篇:关于批准《高性能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自保温系统建筑构造》为省标以及废止《纤维石膏板内隔墙及吊顶构造》等四项省标图集的通知